台湾民众党創黨主席柯文哲虽然因「京华城案」一审被判十七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六年,可能失去参选「二零二八」的资格,但其在民众党内的精神领袖地位依然稳固,而且外传柯文哲为了应对「京华城案」二审,有意重任民众党主席,而民众党现任主席黄国昌也强调,「柯文哲只要点头,随时就可回来」,在民众党筹办成立过程中介入极深的前党籍「立委」蔡壁如也积极喊话,呼吁柯文哲重新领导政党。而柯文哲本人也持续通过公开活动与直播维持政治影响力,被外界视为民众党的「实质领导人」。党内「柯派」势力仍强,且他在支持者中拥有高度号召力,被称为「小草」的基层党员多以他为精神核心,因而柯文哲重任民众党主席的传言,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结合其个人政治影响力、民众党内部权力格局、岛内选举节奏及司法案件走势等多重因素共同催生的,背后折射出民众党的发展困境与柯文哲个人的政治筹谋。

     实际上,柯文哲作为民众党的创党核心,其个人标签与民众党的发展深度绑定,这是传言出现的核心前提。民众党自成立以来,柯文哲的政治号召力一直是党内最核心的资源,即便二零一五年一月他因涉司法案件主动请辞党主席,由黄国昌接任,其在党内的根基仍未动摇。一方面,柯文哲的「小草」支持者群体依然活跃,三月二十九日民众党发起的「上凯道讨公道」集会,有超过三万民众到场声援遭一审重判的柯文哲,足以体现其基层号召力未减;另一方面,民众党内部核心力量仍与柯文哲紧密相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民众党改选党代表时,柯文哲支持者组成的「老柯粉派」与秘书长周榆修带领的「党中央派」,合计席次超过黄国昌所属阵营,可见其在党内的潜在影响力远超表面辞职的身份。此外,柯文哲的社交媒体认证长期挂着「民众党主席」,即便请辞后也未更改,进一步加剧了外界对其可能重掌党权的猜测。

而民众党面临的选举压力与内部权力平衡需求则直接推动了传言的扩散。黄国昌接任党主席后,虽然带动民众党党员人数从二零二五年三月的二点八万增至目前三万余人,但黄国昌并未完全掌握党内主导权。更关键的是,二零二六年县市长选举临近,民众党急需一个能整合党内力量、凝聚选民共识的核心人物,而柯文哲的号召力正是目前黄国昌难以替代的。——黄国昌主攻新北市长选举,需专注地方布局,难以兼顾党内整体统筹,此时柯文哲重掌党权,既能稳住基层老粉,又能集中权力应对选战,成为民众党的潜在选择。与此同时,党内核心人士的态度也为传言「加码」:民众党前「立委」蔡壁如公开表示,若年底选战繁忙,支持柯文哲参选党主席;黄国昌本人也明确表示,只要柯文哲点头,随时可以回来接任党主席,这类表态直接强化了外界的猜测。

但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等案件的司法进程,是传言能否落地的重要变量,却同时也让传言具备了现实基础。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柯文哲一审被判十七年有期徒刑,但依据台湾地区司法制度,一审判决并非最终结果,且从一审到二审宣判仍有一段时间,预计二零二七年即可有结果,这期间柯文哲的政治资格存在转圜余地。若二审柯文哲被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将重新具备担任政党主席、参选公职的资格,而柯文哲本人也明确表示会提起上诉,这就为其重掌民众党主席留下了空间。与此同时,柯文哲借司法案件塑造「被政治打压」的形象,通过凯道集会等活动凝聚支持力量,实质上也是在为自身复出铺垫,进一步催生了重掌党权的传言。

      岛内在野党对抗民进党的格局,以及蓝白合作的现实需求,也间接让柯文哲重任党主席的传言被广泛讨论。目前,民进党执政下的司法政治化引发在野党不满,国民党与民众党的蓝白合作逐渐升温。三月二十九日的凯道集会中,国民党二十三名「立委」集体到场声援柯文哲,体现了两党合作的默契。柯文哲作为曾推动蓝白合作的关键人物,其在在野党阵营中的协调作用难以替代,若其重掌民众党主席,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蓝白力量,对抗民进党的执政压力,这也是国民党部分人士默认甚至间接支持的原因之一。此外,民众党作为小党,若没有柯文哲的号召力加持,在与国民党的合作中将处于弱势,难以争取更多筹码,因此党内也存在推动柯文哲复出、巩固党派地位的声音。

      然而,柯文哲重任民众党主席将面临现实的障碍,且岛内存在不同声音。目前民众党支持者中,黄国昌的支持者比例已高于柯文哲,且柯文哲若重掌党权,需同时应对司法诉讼与党务、选战,难以分身乏术;此外,若柯文哲参加二零二八年台湾地区「大选」,一旦登记,民进党政府可能加快案件三审定谳,反而会拖累整个党派的选情,因此民众党需团结在现任主席黄国昌之下,避免内部分裂。这也说明,传言的背后不仅有支持的声音,也存在反对与质疑,其最终能否落地,仍取决于司法案件走势、民众党内部协商及岛内政治形势的变化。

总体而言,柯文哲重任民众党主席的传言,是柯文哲个人影响力、民众党选举需求、司法案件走势与岛内政治博弈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一传言不仅反映了民众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核心困境——缺乏可替代的核心领导人,也折射出柯文哲试图延续自身政治生命、重返台湾政治舞台中心的企图,其最终走向,仍有待后续司法进程与党内动态的进一步明朗。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地区《政党法》对担任政党主席的「消极资格」,与参选「总统」的「消极资格」的规定,有明显的不同。实际上,对应柯文哲的司法案件,《「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凡犯贪污罪一审判决十年以上徒刑就将丧失参选资格;而《政党法》则是较为宽松,只是规定曾犯内乱罪、外患罪及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不得担任政党负责人(包括党主席)。而按照台湾地区的司法程序及习惯,柯文哲所犯各罪的终审判决,未必能在二零二八年之前进行,因而他在此之前,仍然可以回任民众党主席。

     因此,柯文哲回任民众党主席,在《政党法》程序和党内部分支持下具备理论可能,但受司法案件的直接制约、党内支持力量的分化,以及「二零二八」大选前党内团结的现实需求影响,实际回任的难度较大。最终能否回任,取决于司法案件的后续进展、柯文哲本人的意愿,以及民众党党内力量的博弈结果。

                            (发自西安)